本報淄博1月9日訊(記者 張欣 通訊員 崔明華)2006年,淄博將以實施碧水藍天行動計劃為主線,推動水、大氣、固體廢物等的污染防治治理;吸取松花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教訓,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確定2006年為環保“執法年”,加大對相關企業、新建項目的執法力度。這是記者今天從淄博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全體成員(擴大)會議上獲得的消息。
2006年,淄博市范圍內凡是污水直排河流的企業,其cod排放要嚴格控制在150毫克/升以內,氨氮控制在25毫克/升以內;污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企業,必須達到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標準。建成高新區韓廟污水處理廠,解決張店城區和高新區污水處理問題,建設臨淄區西部工業污水處理廠,解決齊魯化學工業區企業及其他化工企業的廢水處理問題,建成投運昆侖、王村、果里、馬橋等鄉鎮污水處理廠,完成10個—14個小區中水回用工程。
2006年,淄博將重點完成東風化工氯乙酸、新華制藥三甲醛等項目的搬遷改造任務,并探索建立化工異味預警機制;對齊魯化工區、張店良鄉工業園、桓臺果里工業園、臨淄(朱臺、梧臺、敬仲)工業集中區等重點區域,將加大巡查,加大處罰力度。
今年,淄博市將建成投運淄博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及臨淄、淄川、博山、高青等各區縣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對垃圾進行分類處理。
年內完成所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張店東部化工區及齊魯石化排海管線沿線重點企業排放口的廢水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完成全市所有電廠二氧化硫和煙塵在線監測裝置建設,全市重點流域、區域內的重點污染企業要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年底前建成全市自動監控中心,實現聯網及24小時監控。
自今年1月起,凡連續2個月監測斷面水質超過150毫克/升的,暫停有關區縣審批該地區有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擴建項目半年;連續3個月水質超標的,暫停審批1年。對重點排污企業,發現1次超標排污的,要暫停新改擴建項目審批半年;發現兩次的暫停1年,年內不得安排環保資金補助和國債資金。(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