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記者魏新穎,通訊員潘宣報道:“11·24”石碁鎮廣東省番禺福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田公司”)6號倉庫爆燃事件發生后,省市相關領導分別對事件善后處置工作進行了部署。記者昨日獲悉,番禺區政府已向廣州市政府建議將福田公司搬遷。
另據了解,公安部門已對福田公司安全主任(男,53歲,荔灣區人)和當時駕駛叉車的司機(男,22歲,江西人)予以刑事拘留,其他涉事人員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事故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
區政府建議將化工廠搬離
26日上午,事發現場周邊部分村民到福田公司門口聚集,表達要求福田公司搬遷的訴求,番禺區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立即開展疏導化解工作,聚集村民于當日中午自行散去。
由于福田公司在番禺區石碁鎮轄內,所在位置均為人口密集區域,且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多、危險性大,屬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極易造成重大群死群傷,后果不堪設想。因此,番禺區政府已向市政府建議注銷福田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及《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備案告知書》,建議依法依規盡快將該企業搬離。
環境檢測未現異常
事件現場及周邊的環境安全是周邊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根據番禺區環境監測部門近幾日監測結果顯示:24日16時55分以后,事發現場動態監測到廠門口、文邊村、下風向空氣中的氯化氫已處于“未檢出”狀態;26日,全天對上風向、下風向、廠門口、茶東村、坑頭村、文邊村等各點共進行了11次監測,均顯示空氣中的氯化氫處于“未檢出”狀態。目前,暫未發現本次事故產生的氯化氫對人體造成重大影響,在有關文獻中也未能搜索到氯化氫的致突變性、致畸性和致癌性的記載。
此外,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消防車噴灑了大量的水泡沫,由此產生消防廢水。據連續監測顯示,消防廢水暫未對外圍水體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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