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
本報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姜洪)今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分組審議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加強再生能源的利用也要防止無序發展。
黃伯云委員說,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工作做好。我們這樣一個大的國家,今后要是這個方面落后了,在能源領域就會失去競爭地位,會對未來發展帶來很大影響。同時,可再生能源也要防止無序發展,一些地方上得過快過大,也帶來很多問題。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就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向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指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地方和國家規劃銜接不夠、電網規劃與可再生能源規劃脫節等問題。例如,法律明確規定“制定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但至今尚未出臺。
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強化法律的保障作用。結合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細化法律有關規定,增強可操作性。
2005年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12月進行了修正。在可再生能源法和有關配套政策的推動下,我國可再生能源進入全面、快速、規模化的發展階段,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逐年增加,2012年達到167億元。但由于電網規劃至今空白、價格機制依然不完善等因素,可再生能源棄電等問題難以破解??稍偕茉捶▽嵤┮詠硎状螆谭z查今年6月啟動,執法檢查組兵分三路分別赴內蒙古、江蘇、甘肅進行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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