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昆山市檢察院8月30日以涉嫌污染環境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張媛、林榮、朱福根(皆為化名)。
今年3月,江都市某化工廠經理問張媛是否愿意處理一批裝有化工渣滓的廢桶,并承諾事成之后將以每車20000元的處理費結算。張媛找到生意伙伴林榮和朱福根,商定由林榮和朱福根負責傾倒這批廢料,張媛給予每車6000元的處理費。審查認定,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3人先后共5次將有毒廢料傾倒在昆山市淀山湖鎮的垃圾填埋場直接填埋,共計80余噸。(沈 娟 王曉映)
?。ㄔ瓨祟}:昆山查處有毒化工渣滓傾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