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砸他,他就扎死我!”昨天,在市一中院,被告人張子文連連辯解。
7月15日下午5時,昌平某小區綠化工張子文遇到了喝了酒的同事郝某。
張子文稱,他“不想招惹郝某”想離開。但郝某拿著一把小刀追了過來,“眼看就要扎到我了”。于是,他從地上摳起一方磚,對郝某就一通兒打。
檢方認為,張子文的行為致對方顱腦損傷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張子文案發后沒有逃跑,屬于投案,可對其從輕處罰。
本案未當庭宣判。
通訊員 李佳 新京報記者 張媛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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