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青海省木里礦區推進企業整合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在木里煤業開發集團公司進行礦權整合的基礎上,以資源為主體,以產權為紐帶,分別由西部礦業集團公司、青海慶華礦冶煤化集團有限公司牽頭,以貨幣資金、礦權、經營性資產作價入股的方式,按照《公司法》有關規定,聯合木里礦區列入整合范圍開發企業,組建了青海省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海大美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組建后的新公司通過實施資源轉換戰略,延伸產業鏈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依托木里礦區豐富的煤炭資源,分別在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和甘河工業園投資700億元建設600萬噸煤基多聯產項目,推進煤炭開采和煤化工產業一體化發展,同時也為省內發展鹽湖化工、鋼鐵冶金等產業提供原料保障。
木里煤田礦區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縣和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交接處,由江倉區、聚乎更區、弧山區、哆嗦貢瑪區組成。東西走向長50公里,南北寬8公里,面積約400平方公里,礦區總體規劃范圍內現有資源儲量35.4億噸,是青海省最大的煤礦區,其煤炭資源儲量占全省總資源儲量的8%。礦區劃分8個井田6個勘查區,建設規模810萬噸每年。預計到“十二五”末,煤炭產量可望達到2000萬噸,煤化工生產能力達到1200萬噸。
從2003年開始,先后有8家企業進入木里煤田進行勘查開發,但由于缺乏統一規劃,木里礦區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效率不高,對生態環保重視不夠,基礎設施滯后,礦區開發建設進展緩慢。自2006年起,青海省政府對木里礦區進行了整合,按照礦區劃分對原有開發企業進行重組,成立了天木能源、中奧能源、盛奧礦業等公司。但是,由于各企業思想不統一,溝通協調難度大,沒有能實現統一管理、統一開發。
2010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按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的要求,科學、合理劃分礦區和井田范圍,制定礦區總體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國家發改委提出,根據國家煤業產業政策中關于“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精神,木里礦區必須整合為一個開發主體。同年10月,青海省政府正式啟動木里煤田整合工作,旨在通過資源整合,推動木里礦區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實現資源有效循環利用最大化。同時,通過建設煤基多聯產項目,實現青海省原料焦煤的就地轉化,直接或間接地生產冶金、化工和石化產品,優化資源的配置、優化產品結構,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打造青海省煤炭清潔利用、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0年11月,青海省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發批復,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組建了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木里礦區總體規劃范圍內唯一開發主體。
2011年1月5日,國家發改委批復木里礦區總體規劃,明確礦區規劃發展總體布局和建設目標,同意以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為開發建設主體,為合理有序開發木里礦區煤炭資源提供了政策依據。
2011年4月,青海省政府組織召開木里煤田礦區總體規劃實施啟動大會,明確提出“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尊重歷史,分步實施,兼顧各方利益與促進礦區長遠發展,充分照顧已有開發企業利益的原則,積極有效地開展整合工作。
經過一年的努力,截至目前,木里礦區現有8家開發企業,涉及9個礦業權證(3個采礦證,6個探礦證),已有1個采礦權、5個探礦權完成轉讓變更,其余的正在按程序加緊辦理之中。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礦業權整合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通過將礦業證變更到木里煤業集團,建立母子公司管理體系,實現“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