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污染了也就只罰罰企事業單位,而單位領導、政府官員基本沒事兒!"這正是目前一些地方恣意污染、黑水臭河久治不愈的原因所在。
2005年,河南省強化環保責任追究,開始建立對污染行為既罰單位也罰責任領導的
"雙罰"制度。目前,因環保"不作為"和污染問題,全省已有近百人受到了行政責任追究。"76%以上是反映環保執法不到位、行政不作為的問題"
2005年初,河南省政府提出"硬起手腕,采取硬措施,打一場環保硬仗",決定對賈魯河等3個重點流域,新密市造紙群等5個重點區域,實施強制性環境綜合整治。
"2005年以來,我們所有環境現場執法檢查一律采取暗查方式,不打招呼,不要接待,午夜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的突擊檢查也是歷年最多的,省局還向各地重點排污企業派駐了1292名環境監管員。"省環保局副局長李景明介紹說。
責任追究的劍鋒不僅指向地方政府官員、企業負責人,也指向環保系統內部的行政不作為。河南省環保局局長王國平坦言:"在省糾風辦給環保部門反饋的意見中,76%以上是反映環保執法不到位、行政不作為的問題。"
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已糾正環境違法問題7200多起,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142起;全省監察機關參與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689起,立案196起,目前結案178起,共追究了近百人的行政責任,包括一些縣處級、科級官員及其他政府工作人員、環境執法人員等。
環保責任人相繼受處分
在省監察廳、省環保局聯合查辦的第一案---登封市三元水泥廠環境污染案件中,省、市、縣三級組織聯合調查組對涉案的登封市經貿委副主任王金北等11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立案查處。
2005年8月12日,副省長劉新民帶領環保部門對賈魯河污染進行了暗訪,發現尉氏縣張市鎮凱華、金城兩家皮革廠違法偷排生產廢水嚴重,當地小煉油廠也有死灰復燃的現象,遂當即決定親自對尉氏縣違法偷排案實行掛牌督辦。3天后,尉氏縣對張市鎮環境污染案作出了責任追究的決定:對張市鎮政府通報批評,扣劃張市鎮財政資金2萬元,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張市鎮企委主任、尉氏縣環保局主管局長以及環保局兩名駐廠監督員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在環保責任追究中,對一些地方政府領導,以及環境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執法人員失察、失職的問責,尤其引人注目。省環保部門在查實沁陽市紅陽造紙廠嚴重污染地下水情況后,有關方面在對紅陽造紙廠法定代表人實施刑事拘留、對紅陽紙廠廠長給予政紀處分的同時,還分別對西向鎮鎮長和主管鎮長、市環保局局長和主管副局長、環境監察四中隊隊長和副中隊長及駐廠監督員分別給予了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和留用察看看等黨紀政紀處理。
"渠水不綠不收兵"
新鄉市環保局局長唐艷青介紹說:"由于環境治理未盡到職責,2005年新鄉市對一大批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厲的責任追究,同時,全市采取了一系列強硬的治理措施,'渠水不綠不收兵'。"
當地環境監管人員的職責感被空前激發出來。為防止企業違法偷排,新鄉市環保局采用了"最土"也最有效的辦法:每兩人一組,每組發一頂小帳篷、一張小木床和一個小板凳,在各企業排污口蹲點,一小時取一次水樣,一旦發現cod含量超標,立即予以查處。"給我們定的黃河取水口cod標準為30mg/l,要達標真的很難,可利用這樣一個土辦法,致使其中一個月天然文巖渠出境斷面的cod含量為11.4mg/l,可以直接飲用,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次。"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奇介紹說。
"過去這水就像醬油一樣黑,現在你看看,都可以打魚洗衣服了。"在新鄉市封丘縣境內的天然渠、文巖渠交匯處,村民王長順笑著說。(記者 古文洪)
來源: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