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分局稱允許有緩沖
盡管涉事廠方負責人一再強調自己取得環保局的許可證書,但是南都記者從東莞市環保局方面查詢得知,東圣電子廠至今從未取得過任何環保牌照。唯一能夠查詢核實的,只有在東莞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上顯示有該廠2010年10月份的“建設項目報告書受理公示”和“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告”,但是實際上環保牌照一直未獲得批準。
對此,望牛墩環保分局局長杜文謙解釋稱一直在監管東圣電子廠的生產排污,“從去年九月搬廠,這里有一個緩沖期,不一定一下子調試好。”但對在調試期間的生產排污,杜文謙則直言“不合法,但允許他有這個過程。”
指責記者勒索拒絕回應
南都記者從東莞市環保局方面獲悉,根據我國《環境保護法》第26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但是,為什么東圣電子廠所謂的“調試”,可以無環保牌照就生產呢?
對此,望牛墩鎮政府宣傳辦副主任袁潤峰表示,東圣電子廠確實暫時未取得相關環保牌照,“但是允許有三個月調試期”。但是,為什么三個月調試期早已過去,電子廠卻依然如舊在生產,袁潤峰則稱需要請示領導意見。隨后,袁潤峰以南都記者意圖敲詐勒索為由拒絕了后續采訪。
據悉,在接到舉報線索后,東莞市環保局監察科已趕赴望牛墩東圣電子廠查處,勒令電子廠方面作出生產整改。(線索提供:佚名 200元)